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與收費標準:
(1)基本要求
服務方和被服務方簽訂了標準化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
進行項目時,應仔細檢查居住區的公用部分,公用設施和設備,并完成驗收程序。
管理人員和專業經營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專業資格證書或職務證書。
有完善的物業管理計劃,包括完善的質量管理,財務管理和文件管理系統。
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和標志,規范行為,并主動熱情。
設立了一個服務接待中心來宣布24小時服務電話。在緊急維修的半小時內,其他維修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到達現場,并附有維修,修理和回訪的完整記錄。
根據業主的需要,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以外的特殊服務和代理服務的,應當公布服務項目和收費價格。
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根據合同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服務至少每年咨詢業主一次,滿意率超過80%。
(2)房屋管理
房屋的公共部分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完整的維護記錄和維護記錄。
根據房屋的實際使用壽命,定期檢查房屋公用部分的使用情況,并進行維修。如果屬于小修范圍,應及時組織修理;如果屬于大中型維修范圍,則應制定維修計劃并使用特殊的房屋維修資金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交報告和建議,并根據業主的決定組織維修 會議。
每天對社區房屋單元的門,樓梯,門,窗,玻璃等進行巡邏,做好巡邏記錄,并及時進行維修和保養。
根據有關住宅裝飾和裝修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業主大會(業主臨時公約),建立完整的住宅裝飾和裝修管理體系。裝飾前,應按規定檢查所有者(用戶)的裝飾計劃,并告知裝飾人員禁止的裝飾行為和預防措施。每天對裝飾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巡視,發現其會影響房屋的外觀,危及房屋結構的安全,拆除和更改公用管道等,并損害公共利益。立即勸阻并向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